慈善會100年度救助案例

王理事長聰鴻 發送急難救助金
王理事長聰鴻 發送醫療救助金
王理事長聰鴻 發送助學慰問金
劉理事文欽 發送急難慰問金
  • 慰助貧病、孤苦無依,收入有限,發生急難需要幫助者。
  • 慰助家庭發生重大變故刻苦向上學生。
  • 單親、失親家庭子女有志升學學生之補助。
  • 照顧弱勢族群暨慈善公益活動。
  1. 依據日月潭文武廟第11屆董事會第6次定期會議決議 ,為協助大林村吳○護先生二名孫子助學案, 自四月份後由慈善會按月扶助學費,每月月會8,600元、7.8月份為10,400元,因一名孫子幼稚園大班, 一學期有幼兒補助劵30,000元,扣除補助款不足部份再由本會負擔。
  2. 大林村申請人王○麟先生,其長子今年因病去逝,留下三名子女,其教養責任全由申請人負擔,基於關懷弱勢以5,000元慰問。
  3. 大林村申請人黃○信先生,平時靠做雜工維生,收入極不穩定,現因其妻腰椎盤神經病變手術,頓時生活拮据,訪視後決議5月份起每月扶助6,000元,為期3個月。
  4. 共和村申請人陳○貴先生,為聾啞殘障人士,平時與長子同住,其長子有不良習慣,亦無固定收入,而導致受濟人三餐不濟,經慈善會人員偕同共和村長至申請人家中訪視,決定以每月3,000元扶助該個案,扶助金由王村長永足代領後,購置民生物資給予受濟人。
  5. 共和村申請人王○松因家境清寒以打零工維生,身體病痛未能外出工作,亦因無力繳健保費而無法就醫,經訪視該申請人因疾病纏身,為其能及早就醫,決議代繳其積欠約11,000元健保費,費用委由王村長代領代繳,若有餘額將購置白米予於慰助。
  6. 東光村申請人沈○山先生,為殘障人士其弟亦為啞巴人士同住,盼本會補助生活物資供其維持生計,經現場了解其境遇甚為坎坷,經訪視人員溝通後決議予10,000元慰問金,並將款項交由東光村長代購民生用品給受濟人。
  7. 共和村申請人傅○龍,其母親年老多病,另一名妹妹智障,為照顧其二人,致無法外出工作,僅靠政府補助金維生,經訪視人員了解溝通後,以5,000元予於慰助。
  8. 新城村申請人黃金川先生,因家庭收入微薄,現因外配須照顧年幼體弱多病之小孩,致無法外出工作貼補家用,導致電費5,000多元尚未繳交,經至申請人家中訪視了解,為救急讓其家庭能渡過難關,決予5,000元慰助。
  9. 新城村申請人石○隆先生,因母親中風臥病多年,父親因病昏迷至今未醒,雙親重病致家庭經濟陷入困境,經電話訪談後,決議以5,000元予於慰助。
  10. 大雁村申請人林○瑛女士原住東光村,921地震後搬至大雁山楂腳公所造林地貨櫃屋,現因頸椎手術無法工作貼補家用,夫婦年邁多病,兒子又是殘障人士,致生活陷入困境,經訪視了解,將以每月2,000元慰助其生活。
  11. 魚池村申請人陳○娥女士,因家庭屢遭逢巨變,現参女又患卵巢癌需長期接受治療,經理事長及余召集人訪視了解,認為其處境值得長期慰助,因申請人為本廟員工,先予扶助6個月,每月10,000元,俟期滿後視情況再提出申請。
  12. 中明村申請人蔣○木先生,其子於今年5月份病逝,身後留下二名孫子,因其年邁已高,生活陷入困境,給予5,000元慰問。
  13. 日月村申請人黃○惠女士,因身體狀況不良又遇其子在非自願性失業之下,造成其經濟來源中斷,經會務人員訪視後決議以5,000元,急難慰助金予於扶助。
  14. 新北市申請人黃○雄先生,其女患有多重疾病,經理事長及劉召集人書面審查,同意予以急難慰助金6,000元扶助。
  15. 埔里鎮申請人賴○馨同學,7年前父親發生車禍,導致下半身沒知覺,母親又在今年2月中風腦出血開刀,目前家裡沒有經濟來源,經訪視人員至台中榮總及其租屋處了解,認為該家庭遭逢變,為讓其能完成大學學業,經協商後決議每月濟助10,000整,供其就學至大學畢業,若未再就學即停止扶助,慰助金按月由會務人員送達,並了解追蹤個案發展,若有變化再提出修正。
  16. 國姓鄉申請人黃○乾先生因腦瘤病變開刀後,導致雙眼失明,獨居於貨櫃屋,且需長期往返醫院(須僱車),基本生活倍感壓力,5月23日經理事長、劉召集人文欽、組員張人杰、黃任鴻、陳志能至現場訪視了解,該個案在本會未成立前,長期由文武廟不定期扶助,決議先以6,000元慰助,待8月份理事會時再提案,是否長期扶助。
  • 埔里鎮申請人吳○鶯女士,申請人因多種疾病致無法工作,生活陷入困境,又因其二名兒子因案入獄服刑,頓失生活費來源,經訪視申請人自營家庭理髮生意清淡,生活倍感壓力,經討論以5,000元做為急難慰助金。
  • 埔里鎮申請人李○貴先生,因患有下咽部惡性腫瘤,原本家境清寒,其妻又患有糖尿病等多重疾病,目前無能力工作,生活陷入困境,經會務人員至申請人家中訪視,決議以5,000元給予慰。
    彰化縣芬園鄉申請人王○鈞同學,就讀南投高商一年級,弟弟讀國中二年級,二名姐弟皆在求學階段和奶奶同住,父親於今年6月底因病過世,家裡經濟來源中斷,經與申請人導師聯絡訪問之下,得知該名學生品學兼優,決議以5,000慰助金予以慰助。
  • 桃園縣申請人王○珍女士以書面郵寄向本會申請急難救助,經理事長及余召集人書面審查後,決議寄送3,000元慰助金予慰助。
  • 新北市申請人張○容女士,以書面郵寄至本會申請,因先生過世,獨自扶養二名子女,不料99年4月兒子因不明病狀,急救後如今成植物人狀況,經書面審查,其遭逢丈夫猝死多重打擊下,經濟又陷入困境,經討論予以5,000元慰助。